| 春考性质和招生对象 |
性质
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统一考试
是由合格的职业学校往应届毕业生
参加的选拔性的考试,2006、2007
年合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也可报考
,2008年不再招应届高中毕业生。
根据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目的
为天津市高等院校选拔和输送
合格人才,为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
高中毕业生进入大专或大本等高一
级院校深造打下良好的基础。
报考对象
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中专、职
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和
具有同等学历者,普通高中往届毕
业生以及在本市有正式学籍的应届
中职学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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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春季招生统一考试简介 |
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分为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天津市春季招生统一考试两类。天津春季高考的考试内容为数学、语文、英语、计算机基础四门课程,考试时间为每年的4月第二个周六日,报名时间一般在考前一个月左右,每年只举办一次。参与录取的院校为天津市所属的高等院校和外省市部分院校。学生参加春季高考,待成绩公布以后,依据考试分数填报提前批、本科批、高职高专艺术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5月中旬开始录取。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学生和参加秋季高考的学生一同开学,实行混合编班,在高校学习期间和毕业后的待遇完全相同,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统招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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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春季高考考生仍可参加秋季高考、成考和自考 |
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仍可参加秋季高考,也可参加成人高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若同时被春季高考、秋季高考、成人高考的一种或几种考试录取,由考生自己决定入学种类。另外,天津市自2001年开始进行普通高校“高职升本科”的试点招生工作,为优秀高职毕业生升入普通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开辟了新的渠道。被春季高考、秋季高考录取的高职考生,毕业时可报考普通高校“高职升本科”的招生考试,也可以参加成人高考专升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接本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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