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返回
一、学院概况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是专科层次的高等院校,始建于1949年1月。历经天津市公安学校、天津市人民警察学校、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安分院等时期,承担普通中专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及各级各类公安民警培训任务,至今已有数万名毕业生工作在本市及十几个省、市、自治区的政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大多数同志走上各级领导岗位,成为工作骨干。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有着良好的办学条件,占地500亩,教学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教学大楼可容纳2000名学生同时上课,装有闭路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系统;实训大楼设有刑事照像、痕迹检验、文件检验、法医化验、心理测试等刑事技术实验室,有设备先进的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和语音室,有集摄、录、编、播功能的电教中心,有模拟现场、模拟派出所、模拟法庭、查缉战术等训练教室;现代化警体训练馆,用于散打、格斗、健身训练,还可以进行符合国家标准的篮、排、羽毛、乒乓等球类比赛;国内一流的塑胶田径运动场,可以承办国家级大型运动赛事;射击馆15个靶位可进行25米、50米射击训练,装有自动报靶和电视监视系统;图书信息中心面积达5500平方米,藏书20万册,拥有500个阅览座位,开设电子阅览室,校园网络中心设在图书信息中心,与公安网、教育网连接,服务教学,服务师生。学校设8个教学系部,有教师15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61人,形成一支以高中级教师为骨干,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力的多门类多学科的师资队伍与科研力量。
二、招生对象
参加2010年本市春季高考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条件
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
四、招生计划
2010年春季招生300人。(其中法律事务专业100人在南开校区就读)
五、填报志愿办法
按照市高招办统一安排,必须在高职高专录取院校志愿栏中填报天津公安警官业学院志愿。
六、招生相关要求及录取原则
1、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天津市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根据分数从高到低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工作由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具体负责实施。
3、对于进档考生不设分数级差,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
4、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
5、新生入学后如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其学籍。
七、学制、待遇与毕业出路
学制三年,5000-5500元/学年。享受国家规定的高等职业教育学生一切待遇。学生入学后,全部住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并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学生修业期满,考试考核合格,发给国家统一印制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对于生活困难学生,入学后根据国家政策申请助学贷款。
八、专业介绍
1、安全保卫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过硬的纪律作风、较强的专业技能、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掌握法律法规和安全保卫基本理论、基本能力的较高层次的应用型保卫管理人才,就业岗位包括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课程有:保卫学概论、刑法、实用文书写作、犯罪心理学 、犯罪学、治安管理法规、单位治安保卫、涉外保卫、社区安全防范、保安工作 、消防管理 、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 、安全防范技术等。
2、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过硬的纪律作风、较强的专业技能、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掌握计算机系统与网络安全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法律和计算机安全管理法规,具有从事计算机安全管理能力的较高级应用型人才,就业岗位包括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课程有:犯罪心理学、计算机犯罪、计算机法律法规 、计算机安全管理及实用技术 、网络攻击与防范技术 、计算机病毒防范技术、因特网概述及实用技术、数据库系统应用、计算机硬件与维护技术、C语言程序设计 、数据恢复技术、VB语言程序设计 、网页制作等。
3、法律事务专业。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 具备较强的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具有一定外语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英语、计算机、体育、法学基础理论、宪法、法律逻辑、职业道德、语文与应用写作、刑法、刑诉、民法、民诉、婚姻法、合同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行政与行政诉讼法、司法文书、犯罪心理学、劳动法。
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南河镇
南开校区:南开区水上公园西路45号
考生招生咨询电话:58786537